自1996年3月起的两年时间内,白宝山袭警抢枪、杀人抢钱,曾在北京、河北、新疆等地作案多起,累计抢枪3支,先后打死无辜群众15人,抢劫人民币140多万元。这起案件被列为1997年中国刑侦一号案,曾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1997年世界第三要案。
白宝山被绳之以法
白宝山作案用的摩托车 自1996年3月起的两年时间内,白宝山袭警抢枪、杀人抢钱,曾在北京、河北、新疆等地作案多起,累计抢枪3支,先后打死无辜群众15人,抢劫人民币140多万元。这起案件被列为1997年中国刑侦一号案,曾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1997年世界第三要案。
1998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作出宣判:以故意杀人罪,抢夺枪支、弹药罪,抢劫罪,盗窃枪支弹药罪依法判处白宝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犯谢宗芬犯有抢劫罪、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1997年8月19日,乌鲁木齐市边疆宾馆商贸城发生一起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一高一矮两名犯罪嫌疑人手持长短枪公然开枪抢劫,手持长枪的高个犯罪嫌疑人在前后不到10分钟的时间里开枪打死7人,打伤3人,共抢去现金123万元。
案发后,在公安部直接指导下,发现1997年新疆系列抢劫案、石河子“7?5”涉枪案和“8?8”特大袭警抢枪杀人案,以及1996年发生在北京市和河北省徐水县的6起袭击门卫抢枪案、枪袭巡警案有很多共同点,遂将之定名为“京、冀、新系列枪案”,列为1997年全国刑事犯罪大案。
经京、冀、新、川四地警方全力合作,仅用了10多天就将该案侦破。1997年9月5日,主犯白宝山在北京市石景山区落网,其姘妇谢宗芬也在四川省落网;另一矮个同伙吴子明已于1997年8月25日被白宝山杀死。
漫长的刑期使他心灰意冷
白宝山系河北省徐水县人,住北京市石景山区。1983年全国第一次“严打”,25岁的白宝山因为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同年被送往北京市第一监狱服刑。两年后在监号里每天屈指细算还有多少天便可刑满出狱的白宝山,突然被告知,他的案子要重新审理,因为1983年与他同案的一个狱友检举与白宝山曾经有过拦路抢劫的合谋。揭发他的人立功受奖,很快便获准减刑,而他却又被加刑十年,漫长的刑期使他心灰意冷。新婚妻子带着一对双胞胎女儿,离他而去。
1991年白宝山被注销北京户口,押送新疆劳改农场继续服刑。在茫茫戈壁滩,白宝山由怨变恨地任自己的思绪向恶性发展。他开始想着将来出狱后,如何报复社会,讨回狱中失去的青春。为了将来顺利实施自己的报复计划,他开始着手准备了。他在后来的交代中这样说:“我那时想,将来出狱了,岁数也不小了,去行凶杀人甩石头、木棒肯定不成,就想到用枪报复。”
1993年9月13日和1994年3月20日,白宝山极其凶残地将曾欺负过他的2名服刑人员李某和付某杀害,把尸体抛入预先挖好的坑内掩埋。
释放回京后,疯狂报复社会
白宝山1996年从新疆劳改农场所释放回京后,迫不及待地开始实施他的计划,他要报复社会、他要杀人、他要攫取钱财弥补十多年劳役的“损失”。他以袭击岗哨抢夺枪支开始,步步走向罪恶的深渊……
1996年3月31日、4月7日、4月22日,白宝山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丰台区暴力袭击执勤岗哨,抢得“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一支,持枪打死1人,打伤2人,并打伤巡逻民警4人。同年12月16日,他又在德胜门外滨河路烟市,持枪将一外地卖烟妇女打死,打伤3人,抢走人民币6万余元。此间,白宝山流窜到河北徐水县,持枪袭击执勤岗哨,打死1人,打伤1人,抢走“八一”式自动步枪一支。
1997年2月,白宝山携谢宗芬四川筠连县农民窜至新疆,勾结曾一起服过刑的吴子明,预谋策划抢枪、杀人、抢劫。后于6至8月间,连续在新疆石河子、乌鲁木齐等地持枪杀人、抢劫作案3起,打死民警、联防、保安人员及无辜群众10人,打伤5人,抢得“五四”式手枪一支,抢劫人民币150万元。白宝山为了独吞赃款,于8月26日把同伙吴子明骗至新疆天池风景区后将其打死。
法庭上流下悔恨的泪水
1998年3月3日上午10时,白宝山、谢宗芬持枪抢劫杀人案在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正式开庭受理。
在庄严的国徽下,白宝山戴着手铐脚镣站在被告人席上。审判长对白宝山在北京、河北、新疆所犯15案逐一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出示现场照片、杀人工具、现场物证,宣读被害人证词和目击证人证词,白宝山对上述罪行供认不讳。谢宗芬供认了跟随白宝山去河北辛集、石家庄实施抢劫(未遂)的经过,供认了数次跟随白宝山提取枪支、赃款、缝制挂枪袋等参与犯罪的过程。
白宝山在作最后陈述时,显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这是案件审理中,他第一次流下眼泪。白宝山说:“我犯了死罪,我最初抢枪时就想到了。我想给后人留几句话:犯过罪的人别学我,好好接受国家的改造。我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对前罪的判决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