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道”最初的规划理念

现今的五大道地区,原是天津城南的一片坑洼塘淀。清咸丰十年(1860),清廷批准英国政府建立天津英租界。英租界第三次扩张后,将现今的“五大道”地区划入其中。从1919年至1926年的七年间,英租界工部局借疏浚海河之机,在这里填洼修路,形成了“五大道”最初的交通脉络,后在此基础上,逐步将该地区建设成为天津的高级住宅区。

伴随着租界住宅区的开发,欧洲先进的社区理念在规划中得以体现。以往,考察租界者多关注其欧式建筑的外在风格,却往往忽视了当时欧洲建筑先进的规划理念及管理模式。英驻津工部局曾就现今“五大道”地区的房屋建设有过明确规定,1925年颁布的营造条例暨卫生附则中,就该地区的建筑外观、安全设施、卫生设备、室内空气质量等都有具体要求。

为保证居民居住环境的舒适,工部局对房屋的光线与室内空气流通状况作出了诸多规定,其中包括“房屋内部及周围预备光线输入及空气流通地位”、“屋内最大住房之最小限度”等,以期保证室内空气流通之顺畅。对于住宅内部安全及卫生状况,工部局亦提出具体要求。为了避免发生火灾,规定建筑要有“火患预防暨逃避火险之适当保障及设备”。为保证居民能够在突发事件中得以安全迅速地撤离,要求有“预备容纳多数人众各式房屋,须有利便直达出入处并安全太平门之设备”。对于室内卫生,工部局亦规定“各式居民住室或豢养牲畜房屋,须有光线暨空气流通地位,以重卫生需要”,并且要求“凡必要处,利用不透潮湿材料,以保持卫生状况”。

此外,为求建筑的稳固性及其建筑风格与周围建筑的和谐,工部局对房屋的外观及建筑材料的选用,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建筑物之各部分构造坚实状况及稳定”、“凡新建房屋因计画不良过于重复或所用材料不合本局得饬令相当之更改”,以保持此地区整体建筑风格的和谐统一。同时,工部局对“楼房层数最高限度”亦提出了相应标准,此条例中,除了从建筑外观上考虑之外,其实更多考虑的是邻近住户的“采光权”,基于此,工部局详细列出具体条例,如“凡建筑任何住房一所或多所,其计画有妨碍该房屋外增阳光效力之虑者,本局得权衡不允准备该住房之建筑”及“适合邻近产业舒畅景物之相当保障”。

工部局对该地区公共道路的使用及沿路建筑亦作出规定:如“各界使用公共道路之安全及便利”、“屋顶及屋檐高度暨房屋距离公用道路位置”、“围墙及沿马路环栏之形式类别”等,这一系列规定避免了居民肆意侵占公共区域的行为,保障了公共道路的畅通,维护了沿路景观的和谐。

五大道的故事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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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五大道管委会 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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