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备忘录:北京路是从几时变成步行街的?

1995年全国开始实行五天工作制。居民收入的增长,休闲时间的增多,市场的繁荣,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日益快捷方便的公交网络,都在不知不觉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对城市旧有的交通系统、商业模式,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商业步行街正是在这种新形势的催发下,1997年在一些大城市应运而生的,而广州北京路商业步行街,也在这一年诞生。

1997年2月8日,经广州市政府批准,北京路部分路段逢双休日实施准步行,除公共汽车外其他车辆不准驶入。但由于行人已视之为步行街,而公共汽车却仍可通行,造成人车抢道的现象,比平日更加严重。从1998年5月1日开始,北京路改为周末和节假日的步行街,所有机动车辆均不准驶入,但平时仍然通车。

经过两年试运行之后,效果良好,从2001年12月1日起,改为全天候步行化。2003年12月20日,北京路北段(省财厅大楼至中山五路)也开始实行分时段步行。其后,禺山路(全段)、惠福东路(北京路至教育路段)和书坊街,均纳入了北京路步行街范围,被打造成岭南传统特色美食和东南亚风味美食街。

设立步行街的初衷,其中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改善城市交通状况。20世纪90年代,广州的主要商业中心,仍然以北京路-中山四路-中山五路商业圈为主,造成人流和车流过于集中,大大超出了马路最初设计的承受能力。设立步行街有利于调节行人、各种社会车辆和公共交通的比例,使其达至较为理想的平衡状态。

设立步行街也可以吸引更多顾客,带旺沿街商业。行人逛街,不仅是为了购物,也是一种精神的享受。商店门面设计、橱窗设计、广告设计、商品设计,都是商家与顾客之间的文化交流。在实行步行化之前,北京路上的人流量已近饱和,在骑楼底的人行道上行走,光线昏暗,拥挤不堪,大有摩肩接踵,连衽成帷,举袂成幕之势。实行步行化后,行人不用与汽车抢道,可以从容地散步、驻足、欣赏、选购,有充分余暇与商家产生精神上的互动,既延长了行人在街内停留的时间,也增加了消费。

设立步行街还有一个目的,是为市民提供一个宽敞的休闲空间。在现代城市中,广场往往是最具活力的公共空间。以前的北京路是一条“街”,实行步行化后,就变成了一个市民广场,吸引四面八方、天南地北的人来这里购物、参观、休闲、交流。平日的人流量,至少有三四十万人次,周末达五六十万人次,比实行步行化前大幅增加。2005年元旦,北京路的客流量甚至突破百万人次。北京路堪称是广州两千多年政治、经济、文化的结晶体,是过去、今天、未来的融合点,用当下的语言说,就是广州的名片、广州的客厅。

随着时代的变化,人们的生活品味不断提升,功能单一的商业步行街,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了。北京路步行街逐渐被赋予了更多样、更丰富的文化内涵。以2003年1月整饰一新的“千年古道遗址”正式开放为标志,北京路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被重新发掘和展示出来。千年古道遗址、西汉水闸遗迹、南越王宫博物馆、城隍庙、药洲、大佛寺、流水井书院群、体现民国建筑风格的骑楼和财政厅大楼,就像众星拱月一样围绕着北京路。耸立在拱北楼遗址上的铜壶滴漏铜塑模型,向南来北往的人们宣示着:这是一条身世显赫的历史文化步行街,这是一座露天的广州历史博物馆。

从2014年10月16日零时起,位于北京路北段(省财政厅大楼至中山五路)的广州老字号一条街正式纳入北京路步行街范围,实行全日步行街管理。利口福、宝生园、王老吉凉茶、生茂泰、皇上皇腊味、锦泉眼镜、清心堂、风行牛奶、沧洲腊味、仁信甜品等广州老字号进驻北京路步行街。其中不少品牌已被列入国家级和广东省、广州市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中,为北京路步行街注入了新的文化元素。

步行街是指在交通集中的城市中心区域设置的行人专用道,并逐渐形成的商业街区。

在这里原则上排除汽车交通,外围设停车场,是行人优先活动区。徒步街与徒步购物街的意义是一样的可通称为步行街。步行街是城市步行系统一部分是为了振兴旧区、恢复城市中心区活力、保护传统街区而采用的一种城市建设方法。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正式实施,规定步行街标准英文名为Pedestrian Street或Pedestrian Z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