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淮南一54岁男子诱骗猥亵10岁幼女!
近日,潘集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猥亵儿童罪案,段某某犯猥亵儿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段某某以让被害人段某某(10岁幼女)为其孙子辅导功课为借口,将段某某喊至其家中。被害人段某某辅导完功课准备离开时,被段某某以讲事情为由诱骗至一楼卧室内。
被告人段某某将被害人段某某抱在床上,用手摸其生殖器等部位,并让段某某摸自己的生殖器,段某某拒绝并离开。
事后被害人段某某很害怕,向同学说起这事,同学鼓励她告诉妈妈,被害人段某某随后将此事告知其母亲,并说段某某不是第一次猥亵她,已经数次了。其母亲于当日报警,被告人段某某当日在家中被民警抓获。
抓获后被告人段某某起初不承认自己的不法行为,其孙子也有证言证实爷爷将被害人叫到房间内,面对各种证据,被告人段某某说自己喝醉酒后什么都不记得为由依然拒不认罪,归案后不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只承认隔着衣服抚摸被害人段某某的肚子,否认摸其生殖器等敏感部位,对猥亵被害人段某某的犯罪事实避重就轻,以此推卸法律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段某某为满足自己的,采取抚摸方式猥亵儿童,损害儿童的身心健康,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人民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