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博物馆顺利通过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复查合格,广西民族博物馆成功被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取得复查合格证书。这是广西民族博物馆2015年首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以来,继续蝉联这一殊荣。
全国文明单位是对一个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肯定和最高荣誉,集中体现了单位的文明层次和整体形象。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全面提升单位综合管理实力和整体文明水平的一项系统工程,对于提升公众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广西民族博物馆于2008年12月建成,2009年5月对公众免费开放,是国家一级博物馆、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为传播广西丰富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窗口,广西民族博物馆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围绕“建设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提供一流服务、塑造一流形象”的总体目标,将文明建设贯穿于业务建设、内部管理各个方面,不断改造提升基础设施,优化公众服务,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大力开展富含民族文化内涵、独具民族文化品位的高品质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