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消费金融诉刘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0月28日开庭 属行业合规维权常规操作

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被上诉人刘某某诉至法院,相关开庭安排已正式公示。本次案件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受理,开庭时间定为2026年10月28日9时30分,该案的后续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借贷双方相关权益的认定与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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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上诉人 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 刘某某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 2026-10-28 09:30:00
法院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法庭 本院第十一法庭
案号 (2026)沪0113民初37004号
承办部门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 谢某
开庭类型 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案件属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常规民商事诉讼,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具体金额,案件排期于2026年10月28日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正式开庭,该案是消费金融机构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金融债权的常规举措,也反映出当前消费金融行业合规化处置借贷纠纷的常态化趋势。

天眼查数据显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4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陈东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188人,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卡园二路35、65、99号1幢4楼A-1单元。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日期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 150000 2019-12-03
融熠有限公司 28% 140000 2019-12-03
未鲲(上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7% 135000 2019-12-03
锦炯(深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5% 75000 2019-12-03

点评分析

本次平安消费金融作为原告提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属于消费金融机构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债权的常规民商事举措,是行业内合规处置借贷纠纷的常态化操作。该类诉讼有助于公司规范信贷资产全流程管理,强化风险闭环处置能力,保障自身合法经营权益,也契合消费金融行业合规化发展的整体趋势。

发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