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森林火灾,守护生态文明!

(来源:凌源融媒)

严防森林火灾

守护生态文明

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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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示

  • 天干物燥、火险高危,请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 严禁在林区吸烟、烧荒、烧纸、燎地边、燃放烟花爆竹、野炊、施放孔明灯等一切野外用火。

  • 森林防火区内的单位和居住人员,要严格管理生活用火,防止跑火进山入林。

  • 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外,还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来源|应急管理部

编辑|张淞侨

校对|宋晓慧

发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