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缴职工社保,不是对灵活就业者的保护,反而是一种剥夺

image.png资料图:灵活就业

本文综合新华社、央视、第一财经、陆家嘴评论等

据预测,中国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总量达2.8亿人,预计今年将超3.2亿人,如此规模庞大的群体,他们的收入和劳动保障却远不尽如人意。

近年来,国家政策层面陆续出台新政,加强灵活就业群体的权益保障。与此同时,学术界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止,北大教授张丹丹近期抛出“灵活就业本身就是一种福利”的论断,将这个影响数亿人的话题再次点燃,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探讨。

近日,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撰文犀利指出,灵活就业没有得到真正的保护,缴职工社保,不是对灵活就业者的保护,反而是一种剥夺。他建议,政策方向应该是标准下降、执行上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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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约3亿,参加职工医保人数近7000万

今年6月,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发布《2025中国蓝领群体就业研究报告》(下称“报告”)称,中国灵活就业已跨越关键的规模拐点,2025年从业人员2.8亿人,预计2026年将达3.2亿人,占城镇就业逾四成。

报告样本所涵盖的蓝领群体主要包括外卖员、家政服务员、货车司机、网络主播、快递员、制造工、建筑工、保洁、保安等。而这些蓝领群体中,灵活就业者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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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援引数据显示:我国灵活就业人员数量,十年间已增长超2倍。从2015年的1.2亿人,增长至2026年的3.2亿人。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表示,“目前已在外卖、快递、网约车、家政等行业积极探索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缴费方式,平台企业积极承担责任,减轻从业人员缴费负担取得一定成效。经过努力,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参保规模持续增大。”

黄华波列出近两年相关参保人数变化进行佐证:2024年全国基本医保参保人数13.27亿人,职工医保参保人数3.79亿人,其中灵活就业等其他人员参加职工医保6615.91万人。2025年全国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增长至13.31亿人,灵活就业等其他人员参加职工医保6982.18万人,同比增长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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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放开户籍限制,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职工养老保险

今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职工养老的新政。

近年来,包括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在内的新就业形态人员数量大幅增加,全国已有8400万人。 由于外卖骑手中存在大量兼职、短期过渡、跨城市流动就业等情况,劳动关系较难认定,如何缴纳社保是一大难题。

image.png新华社图:一名外卖员在河南省温县街头骑行,为顾客送餐。

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人社部介绍,在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各地普遍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户籍限制,可以在就业地或者户籍地之间灵活选择参保地,可以在参保地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灵活选择缴费基数,可以在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之间灵活选择缴费方式。

8月28日,医疗保障法表决通过,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提出,鼓励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9月4日,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介绍,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工作、地域变动频繁的特点,将推出系列措施,持续推动超大城市全面取消就业地、常住地参保户籍限制。同时,探索将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折算为当地职工医保年限,并允许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按月累计,把零散的缴费时间都计入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即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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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缴职工社保,不是对灵活就业者的保护,反而是一种剥夺

灵活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正在引发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讨论。近日,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撰文指出,灵活就业人员其实没有得到真正的保护,缴职工社保,不是对灵活就业者的保护,反而是一种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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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日明认为,社会保障当然重要,但不能把单位制下的“五险一金”原样套给零工。应区分是否形成稳定劳动关系,对真正高度流动的灵活就业者,在险种和缴费水平上保留选择。张丹丹等人的观点大体接近这一方向。

他指出,在现行制度下,强制多数低收入、高流动的灵活就业者缴纳职工社保,首先发生的是对其当期收入的扣减,而不是“保障”;这笔钱立即进入一个主要支付现有退休人口待遇的体系,而缴费者几十年后能够获得多少回报,远没有那么确定。

“灵活就业者的工作史却高度碎片化,一个在苏州进厂三年、东莞工作两年、随后去杭州送外卖的人,养老保险跨地区缴费年限可以累计,但频繁进入和退出正规就业,使许多人很难连续、足额缴费十几年甚至二三十年。医保的地区差异和退休缴费年限要求又进一步放大了这种不确定性。”

聂日明强调,更深的问题在于,流动劳动者承担了城市职工的缴费义务,却长期没有获得同等市民权利。真正的保障应是能够兑现的医疗、工伤、养老和基本公共服务。

“在流动人口尚未取得与户籍人口大体相等的市民待遇、社保制度又仍以稳定就业为前提时,要求他们先承担高标准职工社保的缴费义务,与其说是在保护他们,不如说是在利用这个群体年轻、收入低、流动性高、领取待遇遥远的特点,为现有制度补充缴费人口。”他说。

他认为,如果正式就业的制度价格被抬得过高,最后得到的未必是人人获得高标准保护,而更可能是保护体系层层分化:正式工、派遣工、外包工、平台工、无合同工,每下降一层,权利少一点,而最弱势的人反而被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

聂日明建议,政策方向应该是标准下降、执行上移。真正合理的劳动保护,不是把已经进入正规部门的少数人的标准不断推高,而是让最弱势的人也能够得到最低而可靠的保障。与其不断提高保护的峰值,不如提高保护的地板:降低正规就业的制度门槛,把有限的监管和司法资源集中到工资支付、职业伤害和劳动安全这些不能退让的底线上。

发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