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果产品基本定义
本文所指坚果,是具备坚硬外壳的木本类植物籽粒,常见品类包含核桃、板栗、杏核、扁桃核、山核桃、开心果、香榧、夏威夷果、松籽等,上述品类均需按照进口坚果相关规定接受监管。
进口坚果必须严格遵循中国现行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同时满足我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协定相关要求。若暂时没有对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则需依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暂行标准执行。目前进口坚果核心执行标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19300-2014)。针对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物、农药残留等项目,需遵守对应的专项食品安全标准。对于预包装进口坚果,除基础安全标准外,还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保障标签信息规范完整。

进口坚果通关及抽检环节会重点检测多项安全指标,各项指标限值均有明确国标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生干坚果、熟制葵花籽过氧化值≤0.08 g/100 g;生干籽类、除葵花籽外的熟制坚果与籽类过氧化值≤0.50 g/100 g。
- 酸价:坚果与籽类食品酸价统一要求≤3.0 mg/g。
- 大肠菌群:熟制坚果与籽类、可直接食用的生干坚果与籽类,同批次 5 个独立包装产品的检测结果均不可超过 100CFU/g,且其中至少 3 个独立包装检测结果≤10CFU/g。
- 霉菌:经烘炒工艺加工的熟制坚果与籽类,霉菌最大限量值为 25CFU/g。
- 黄曲霉毒素: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花生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 B₁限量为 20μg/kg,其余熟制坚果及籽类中该物质限量为 5.0μg/kg。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法规、指标限值存在区别。企业开展进口业务前,务必全面了解我国针对污染物、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项目的强制要求,提前审核产品资质,避免因指标不达标导致货物退运、滞留,造成经济损失。
黄曲霉毒素是坚果进口重点管控风险项,企业需建立系统化防控体系。在原料储存与运输阶段,严格把控原料水分,将货物存放于 15℃以下的低温通风环境,定期翻检原料,防止局部受潮滋生霉菌;运输工具需保持干燥洁净,杜绝二次污染。在生产加工环节,增设筛选、剔除霉粒等工序,同时加强成品检测,确保黄曲霉毒素含量符合国标。
包装是保障坚果品质、阻隔污染的关键。进口坚果包装需满足密封、防潮、防虫、防污染的基本要求,企业可根据产品特性选用真空包装、充氮包装等形式,延缓食品氧化、受潮变质。此外,包装材料本身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不得对坚果造成污染,预包装产品还需严格按照国标规范张贴中文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