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公布《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未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等支持政策。
《意见》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解除了后顾之忧,无疑值得肯定,但这也给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这是事业单位‘消肿’的进一步推进,之所以拿技术人员入手,是因为,按照正常的事业单位结构,行政人员本身就没有多少,技术人员是主体,也是‘消肿’的主要对象。”7月14日,一接近人社部的业内人士接受《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采访时表示,就目前来看,有些技术人员本身能力强,加之外界的诱惑越来越多,即便不出政策也难免有身兼数职的现象。
《意见》明确多项具体政策措施,指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可取得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离岗创新创业者,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
“跟之前的‘停薪留职’不同,这次改革留职但不停薪,保留基本的工作待遇,不过,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很低,即便留薪也没有多少钱。”上述业内人士称。
事实上,早在2015年,国家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曾出台了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的一系列政策文件。比如,2015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要求,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要探索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